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发布日期:2021-07-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5号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21年7月30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第三条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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