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政部

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要求,现就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提出明确要求。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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