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
((2025年5月1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公布 自2025年5月18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25年第1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省设立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分为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委。”
三、删去第四条。
四、将第六条改为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本省设立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