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规划〔2014〕315号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有效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战略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的委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战略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原则)
市国资委对企业战略规划的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国资布局结构优化调整;
(四)分类指导、服务企业。
第四条(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