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建〔2025〕4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目标

(一)政策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支持试点城市结合当地消费形势及工作基础,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积极性,激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消费潜力,为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提供有力支撑。

(二)支持范围。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 ……
继续阅读(剩余:84.5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354220260103N
© 2003-2026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