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1号)
(2026年1月6日海关总署令第281号公布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血液等人体组织、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等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特殊货物、物品(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除外)进出境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第三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境特殊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