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
财办〔20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大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