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产权﹝2014﹞98号
关于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委管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充分体现企业自主决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作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转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委管企业要建立完善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转让管理的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对应当进场交易的资产种类、金额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并将相关制度报我委备案。
本通知所称资产包括企业的房产、运输工具、生产设备、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等,不包括企业正常生产销售的产品。
二、资产对外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