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7-12-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吉政办发〔2017〕7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依法治企能力,实现公司治理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健全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 ……
继续阅读(剩余:91.7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541520230309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