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9-01-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10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王三运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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