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资监事字[2006]19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出资监管单位:
《江西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国资委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资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