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新疆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1-03-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新国资发〔2011〕42号

关于印发《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直接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现将修订后的《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有效的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直接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 ……
继续阅读(剩余:90.9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075020230310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