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预〔2010〕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

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是规范管理的前提。纳入此次清理核实范围的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 ……
继续阅读(剩余:89.6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28522023031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