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主任:张平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4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9月17日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同时废止。
主任:徐绍史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