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公布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加强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生态环境部负责全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