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7-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8年6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化学工业部1997年3月1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同时废止。

部长苗圩

2018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监控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
继续阅读(剩余:94.8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07192023051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