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第五条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