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发布日期:2020-12-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20年12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3号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 ……
继续阅读(剩余:97.2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540542023051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