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发布日期:2010-05-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2年11月25日证监会令第13号公布2010年5月4日证监会令第67号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行使监管职权,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证券期货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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