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6-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33号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士余

2017年6月6日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实现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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