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7-12-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3年1月31日证监会令第89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7日证监会令第137号《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管理,明确其职权与责任,维护股票挂牌转让及相关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第三条 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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