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7日证监会令第29号公布根据2009年11月20日证监会令第65号《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12月7日证监会令第137号《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8月15日证监会令第147号《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登记结算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登记结算秩序,防范证券登记结算风险,保障证券市场安全高效运行,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登记结算,适用本办法。
非上市证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