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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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卫医急函〔2023〕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主管部门、药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疾控主管部门:

现将《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审计署        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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