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管理办法
导游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1-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44号公布《导游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0月16日国家旅游局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提升导游服务质量,保障导游合法权益,促进导游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导游执业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导游执业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

国家旅游局建立导游等级考核制度、导游服务星级评价制度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运用标准化、信息化手段对导游实施动态监管和服务。

第四条旅游行业组织应当依法 ……
继续阅读(剩余:94.1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11192023051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