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6日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发布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水路交通能源利用及节约能源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公路、水路交通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在公路、水路交通使用能源的各个环节,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