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0号发布根据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船船员值班,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加强船舶保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海船的船员值班适用本规则,下列船舶除外:
(一)军用船舶;
(二)渔业船舶;
(三)游艇;
(四)构造简单的木质船。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海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