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2014〕10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同时废止。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16日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