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1-08-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国办发〔202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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