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办文[2018]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有关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资〔2017〕76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升财务决算管理水平。主管部门和中央文化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201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布置、审核和报送等工作。中央文化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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