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食品发〔202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我委修订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4日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系统持续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