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461号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已经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15日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专利权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第三条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权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第四条以共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