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9-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2年第3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1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22年9月2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删去第三款。

二、删去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九条。

三、将“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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