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4-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21〕第3号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4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3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行长易纲

2021年4月15日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督促金融机构有效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规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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