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发规〔202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3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6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粮食和储备局
2021年1月14日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国家标准的拟订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以及对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