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8-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11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21年8月1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四十一条中的“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二、将第四十五条中的“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修改为“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给予警告”。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建设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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