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9-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9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8月19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2019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号)同时废止。

部长李干杰

2019年9月2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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