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8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第16次行长办公会(行务会),2019年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次委务会议,2019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次部务会议和2019年1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
财政部部长刘昆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
日
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用评级业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信用评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