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第12号
审计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第12号
发布日期:2020-09-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第12号

《审计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审计署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审计长侯凯

2020年9月21日

审计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审计署对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办理交办事项的暂行规定》(审法发〔1996〕217号)。

二、废止《审计机关审计统计工作的规定》(审综发〔1996〕369号)。

三、废止《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应诉管理的规定》(审法发〔1996〕357号)。

四、废止《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划分的暂行规定》(审综发〔1996〕370号)。

五、废止《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 ……
继续阅读(剩余: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611292023052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