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
安徽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
发布日期:2004-08-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4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促进计算机应用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下同)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和运行环境的安全,确保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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