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
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
发布日期:2021-04-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3年6月1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9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建筑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鼓励建筑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及安全防护技术,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目标发展。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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