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发布日期:2022-02-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22年2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公布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

(一)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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