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3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公布根据2011年12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50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保证勘察、设计质量,提高投资、环境、社会效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项目法人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及勘察设计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勘察,是指依据建设工程目标,查明并分析评价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提供建设所需的勘察文件及其相关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设计,是指依据建设工程目标,对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进行综合策划、论证比选,编制建设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