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公布自200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229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65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2项;调整行政许可项目17项,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项。经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