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青海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2-11-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2年10月28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2年11月4日省政府令第26号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本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适用本办法。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可以参照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应当适应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 ……
继续阅读(剩余:88.6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23092023053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