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5月19日省政府令第42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9日省政府令第7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1年11月25日省政府令第8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4年2月23日省政府令第10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令第12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订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