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办法
发布日期:2017-01-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7年1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利用实体政务服务平台或者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有关事项的活动。

第四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政务服务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遵循高效、便民、规范、廉洁的原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服务对象),享有接受和监督政务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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