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天津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1-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2005年6月20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6月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6月2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行业协会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起组建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协会活动,以及对行业协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指经依法批准成立、由同一行业经济组织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自律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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