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公布自2020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鼓励、支持清洁生产、资源再利用等减排新技术和环境损害评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生态环境保护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进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促进环保技术应用信息的交互和共享,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生态环境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生态环境科普馆。
鼓励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省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