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39号文、进场交易、资产评估、企业商誉等问答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39号文、进场交易、资产评估、企业商誉等问答
发布日期:2023-05-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01、关于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字号变更的咨询

问:关于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就以下内容想向您咨询:《通知》第九条提到“企业增资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

请问这一条规定是适用于5月16号《通知》发出之后企业去增资导致失去实际控制权的企业,还是在5月16号之前已经完成增资的企业也需遵从呢?换言之,如果标的企业已经于多年前从国有控股转变为了国有参股,字号自当年增资后也一直没有改变,在5月16日该《通知》发出后,是否需要主动去进行字号变更?这一规定具体应由哪一个部门在哪一个环节进行监管?感谢您的回复。

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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