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发布日期:2019-08-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9〕19号

现公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

2019年8月23日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重组办法》、本规定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有 ……
继续阅读(剩余:65.3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42482023060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